【圆明网】云南省昆明市八十一岁的退休主管护师黎燕云老人一年前曾赠送一本真相小日历给一旧同事,日前因此事被当地警察构陷到昆明西山区检察院。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黎燕云给一旧同事讲法轮功真相,并赠送她一本二零二二年真相小日历,结果被该同事在国安工作的儿子恶告。次日(九月二十八日),昆明西山区国保大队队长邱学彦、东陆派出所警察、协警等五人闯到黎燕云家非法抄家。警察抢走四张师父法像,五本《转法轮》及近百本师父各地讲法等。随后将黎燕云老人绑架到东陆派出所关押审讯。
第二天(九月二十九日),警察将黎燕云带到医院做了CT、B超、抽血化验等多项检查后,把她拉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关押。看守所因黎燕云年岁大,又有“肺气肿”、“血管硬化”等多种症状而拒收。东陆派出所警察就将她带回派出所,直到下午六点多钟,警察叫黎燕云老人缴纳1000元押金取保候审。
在所谓取保候审期间,黎燕云老人经常遭东陆派出所警察骚扰。二零二二年七月底,派出所马姓警察将黎燕云传唤到东陆派出所说:根据上边指示,我们要将你的案子转到西山区检察院。黎燕云说:我没有犯罪,这是强加的。马姓警察说:我们也没有办法,这是上边的意思,要走程序。
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黎燕云老人再次被马姓警察传唤到东陆派出所,把她交给另一警察非法审讯。黎燕云老人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最后警察拿出一个文件念:根据人大常委会决定,你犯了第几条第几条。黎燕云老人说:中国现行的任何法律都没有说法轮功是×教的条文,我没有犯罪,而是你们违反宪法法律,迫害法轮功,是你们犯罪。警察审讯完结后,要黎燕云签字,老人老人不签,说:我如果签了,就是在害你们,就承认你们迫害了我,那就是迫害法轮功,迫害大法的罪你是偿还不了的,你不为自己着想,也要为你们的妻儿着想。警察说:你不签就算了,但是也没有关系。警察还告知黎燕云老人:一个月后,检察院传唤你,你可一定要去。
中共二十大前,东陆派出所警察通知黎燕云到派出所,说昆明西山区检察院要传讯她,并且要她必须先做核酸检查。她做核酸检查后到了派出所,见到一男一女检察官。女检察官说:按程序问你问题,警察对你有没有搞逼供训?黎燕云说:没有,但是他们抄家时野蛮将抽屉撬开,搞坏了抽屉,抄走了我的大量私人财物。
女检察官又问:你认不认罪?如果认罪,可以从轻处理,如果不认罪,要重罚。黎燕云老人说:我修炼法轮功,依法没有犯罪,认什么罪?现在我都八十一岁了,修炼法轮功后我多种疾病好了,二十多年来没有再吃过药、打过针,还有这好的精神,我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自己生活,不拖累孩子们,这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都有益。我给同事法轮功真相日历,是告诉她按真、善、忍做好人,大难来时能保平安,这有什么错?又犯了什么罪?
最后,女检察官要黎燕云在笔录上签字。黎燕云老人说:我没有违法犯罪,如果签了对你们不好,对你们家人不好。女检察官说:不签就算了。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西山区检察院
昆明西山区国保大队
昆明东陆派出所
马姓警察:18487340927
杨姓警察:13987621993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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